【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2022国家医保谈判落幕 大病用药是重点******
为期4天的2022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1月8日在北京落下帷幕。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对新冠治疗药物谈判情况进行回应:此次进入谈判的新冠治疗药物共3种,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组合包装因报价高未能成功。
相比前两年,参与本次医保谈判的药品数量明显增多。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发布的名单,今年通过形式审查的有343种药品,包括目录外新增品种药198个,目录内续约品种药145个。此外,还有多款抗癌药、高值罕见病药物等大病用药参与今年的国家医保谈判。
本次医保谈判规则并无特别变化,药企经过两轮报价,超过医保底价115%会出局,落入范围则继续谈判,最终形成谈判价格。不过,今年国家医保谈判首创的两个新规则——“简易续约”“非独家药品竞价”备受关注。
“简易续约”“非独家药品竞价” 两大新规首次实施
因疫情等缘故,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被推迟到2023年1月5日至8日举行。谈判期间,每天早上8点左右,谈判会场外便聚集了等待入场的医药企业谈判代表,他们背着包,手持装有草稿纸、计算器的文件袋,聚在一起排队签到。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从现场获悉,4天的国家医保谈判期间,每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首日谈判侧重抗病毒、呼吸类、麻醉类药品;1月6日侧重心血管、骨科及免疫疾病类药品;1月7日的重点集中于罕见病和肿瘤领域,是本次谈判的重点之一;最后一天的谈判则以中成药为主。
通常情况下,每家药企谈判时间在20-30分钟左右。谈判结束后,不少参与谈判的药企代表表示“感觉不错”“压力不大”“降幅在预期之内”,还有药企代表称“国家支持力度很大”。
除了药企代表,谈判会场外还聚集了不少医药行业人士。一位医药行业分析师在现场对记者表示:“今年我尤其关注‘简易续约’的情况。”
“简易续约”是今年医保谈判的新增亮点之一。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明确了独家品种简易续约规则。根据规定,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并同时满足独家药品、本协议期基金实际支出未超过基金支出预算(企业预估值,下同)的200%、未来两年的基金支出预算增幅合理等5项条件的药品,可以进行简易续约,续约有效期为两年。
有业内人士分析,“简易续约”有助于简化谈判流程,提高续约效率,缓解行政审批和企业申报的压力。有部分新增适应症的创新药有望不用重新谈判,而是通过“简易续约”规则直接纳入医保。这对于药企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利好。
一位参与“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药企代表对记者表示,他们的谈判并不算顺利:“大家一直在‘出价’,就看价格能有多低。”
“非独家药品竞价”是本次医保谈判的另一项新规。《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指出,药品通过竞价纳入药品目录的,取各企业报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企业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的70%,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这就意味着,如果某一家参与“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药企报价更低,其他药企也会被动以这一低价进入医保。
抗癌药、罕见病药等成为谈判重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名单,2022国家医保谈判共有343种药品正式通过形式审查,其中包括198种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与145种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辉瑞公司的新冠口服药Paxlovid、上百万元一针的CAR-T类药物、PD-1/PD-L1类抗肿瘤药物、高值罕见病药物等备受关注。
1月8日夜间,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Paxlovid最终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谈判未能成功。此前,Paxlovid已于2022年2月1日获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北京、上海等地也将Paxlovid纳入临时医保。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
本次谈判在第二天和第三天迎来重头戏,其间参与谈判的企业包括拜耳医药、百洋医药、西安杨森、扬子江药业、海融医药、济川药业、百济神州、先声药业、君实生物等。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显示,这些企业参与谈判的药品涉及多款抗癌药,以及部分罕见病高值药物。
本次参与国家医保谈判的还有19款罕见病用药,包括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SMA)、Castleman病、法布雷病、戈谢病、多发性硬化等罕见病的药品。例如,罗氏制药的SMA药物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参加了去年的国家医保谈判,但最终未能成功。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显示,此前罗氏制药已将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的价格从6.38万/支降至1.45万/支。
自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将19种罕见病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平均降幅达52.6%。2021年医保谈判中,渤健公司研发生产的SMA治疗药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从70万/针降至3.3万/针,当时国家医保局谈判代表张劲妮的发言“每一个小群体都不该被放弃”感动了很多人。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裴思童 刘胤衡 来源:中国青年报